镇平县楸树湾铜钼矿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土建、矿区建设等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26 16:45:37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镇平县楸树湾铜钼矿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土建、矿区建设等工程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平县楸树湾铜钼矿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土建、矿区建设等工程EPC总承包已由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平县楸树湾铜钼矿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土建、矿区建设等工程EPC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洛矿镇平建招(2025)第001号;
2.3 建设地点:南阳市镇平县楸树湾铜钼矿区;
2.4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综合楼,办公楼,职工宿舍等;②矿山开采系统的建设:选矿厂、尾矿库、给排水、矿浆疏送排放等:③三通一平:道路工程、场地平整等;④矿山土石方开采剥离工程;一期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
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土建工程:①综合楼,办公楼,职工宿舍等;②矿山开采系统的建设:选矿厂、尾矿库、给排水、矿浆疏送排放等:③三通一平:道路工程、场地平整等;④矿山土石方开采剥离工程。包括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即项目设计采购、安装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责任修复和保修等;
2.7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达到现行国家、省、市、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采购及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2.8 计划工期:建设期72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土石方开采剥离期:8年。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备治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①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①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提供投标企业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②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矿山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承担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提供投标企业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4业绩要求:2020年1月以来承揽过矿山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业绩);
3.5财务要求:
******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以上任一查询主体若被列入失信名单,则投标将被拒绝。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提供信用相关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
(2)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5)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需承诺未被列入环境污染防治失信黑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报告】;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受限制,但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负责网上投标,凭 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登录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平台3.0注册入口”(******:8989/pages/register/register.html)完成企业账号注册,老用户无需重复注册。投标单位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8989/),点击项目信息——项目报名中——参与投标——网上报名(点击右上侧的“投标人登记”)完成投标登记,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应投标登记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V3.0》(下载网址:******/tbrxzzq/47204.jhtml)。
4.2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 11 月 27 日00时00分至 12 月 3 日23时59分。
4.3获取文件方式:线上购买。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989/),点击参与的项目——参与投标——标书费用缴纳(勾选支付标段后点击“支付”/“合并支付”,在线扫码支付)——招标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4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平台使用费20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响应人必须下载EPS格式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文件下载时间截止后交易平台不再支持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尚未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请登录“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989/pages/register/register.html)完成企业账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请携带CA数字证书办理资料到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西南角绿地中心双子塔北塔16楼办理。
(2)线上办理:请将CA数字证书办理电子资料发送至客服QQ,由客服人员指导办理。
客服QQ:******95、******09
客服电话:0371-****** ******(24小时)
CA办理电话:0371-******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创业路绿地中心北塔16楼
注:CA数字证书线上办理需邮寄,请投标人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把握邮寄时间,以免影响投标活动。(CA数字证书办理资料:******/znfwzn/14483.j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17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室。
5.3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登录系统进入文件上传界面,在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进行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等;
5.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平台3.0登录入口”进入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enc格式)到平台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系统提示“上传成功”的方认定为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确保其完整、正确。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系统将自动拒绝。本项目评标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镇平县老庄镇楸树湾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0号3号楼10层1004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333号炎黄科技园E3幢
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 ******
2025年11月26日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