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标段/包名称:******有限公司大模型部署所需环境资源服务项目
标段/包编号:FW******1530/01
项目性质:预算投资采购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
评标时间:2025-10-10 14:23:04
公示开始时间:2025-10-11 11:3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10-14 17:30:00
附件:
备注信息:
公告内容:
******有限公司大模型部署所需环境资源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有限公司大模型部署所需环境资源服务项目(FW******1530)招标的评标工作已于2025年10月10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 | ******.00 | ******.00 |
投标人 业绩 | 1、南京市(云******057)信息化项目;************有限公司(筹)信息化系统运 行环境资源服务项目 | 1、安庆市数字应急采购项目;2、******医院新院区机房建设及服务 | 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蚌埠市产城一体化一期A、B楼装饰装修智能化工程-智能化工程 |
项目负责人 | 张文杰 | 冯强 | 周新春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1、安徽省高速公路全程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和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系统优化完善建设工程集成服务;2、安徽省高速公路稽查管理系统、联网收费稽核系统升级改造 | 安庆市数字应急采购项目 | 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蚌埠市产城一体化一期A、B楼装饰装修智能化工程-智能化工程 |
二、否决废标情况:******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公示期: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4日
******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
******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有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第1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质量:符合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两个月内具备提供满足招标需求要求的相关服务条件,服务期为3年。
项目负责人:张文杰
项目负责人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 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
资格能力条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其他事项:
第2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质量:符合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两个月内具备提供满足招标需求要求的相关服务条件,服务期为3年
项目负责人:冯强
项目负责人证书:计算机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其他事项:
第3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质量:符合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两个月内具备提供满足招标需求要求的相关服务条件,服务期为 3 年
项目负责人:周新春
项目负责人证书:二级建造师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
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
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