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天网三期网络传输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公安局天网三期网络传输项目
2、招标控制价:116万元
3、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公安局天网三期项目中的涉及到的共计1494处点位(最终点位以实际数量为准)的网络传输服务以及服务期限内的网络日常运维工作,保证整体在线率。
2、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公安局天网三期网络运行的稳定,确保采购人正常工作需求。
3、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1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采[2023]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4、服务期限:一年。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需满足的质量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质量标准合格,确保采购人正常工作需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若有最新标准,请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5年4月2日起,至2025年4月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4月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501号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宁阳县金阳商贸城
联系人:许经理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