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2)规模:结合青海省幸福河湖建设新形势以及河湖长制工作对幸福河湖建设的新要求,在基础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现状评估和需求分析的基础上,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建设方案思路,确定主要实施内容及资金估算等,编制《青海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设计单位;
设计服务期:80.0天
招标范围:全面系统总结青海省幸福河湖建设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研究分析幸福河湖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研究提出青海省幸福河湖建设总体思路、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并提出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工程咨询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水利·水利乙级](含)以上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5年03月22日0:00时至2025年03月26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1日09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纸质标)。。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 、接收异议
******服务中心
接收异议联系人:李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
9 、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
******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20-2号
|
地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4号写字楼36楼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人:马先生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2025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