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区中央公园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高新区中央公园建设工程监理已由******管理局以******管理局关于衡水高新区中央公园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衡高政投资审字[20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衡水高新区管委会多方统筹安排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编号:HSWX-2025-006。2.1.2项目名称:衡水高新区中央公园建设工程监理2.1.3建设内容及规模:总面积约7.32万平方米,包含景观工程、建筑工程、管线工程及电气工程,具体以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内容为准。2.1.4资金来源:衡水高新区管委会多方统筹安排资金。2.1.5建设地点:衡水高新区腾跃街以东、长庆路以南、中科街以西。2.1.6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为止2.1.7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监理,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中拟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日评委现场查询为准)。3.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1.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6 00:00至2025-02-07 23:59,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2-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方式评审,对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异议联系人:徐红诚,电话:031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管理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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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高新区中央公园建设工程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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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衡水市桃城区S392(衡井公路)科技谷1号楼 | 地址: | 衡水市新华西路2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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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3000 | 邮编: | 05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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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人: | 徐红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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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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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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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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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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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 | ******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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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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